功能一:先进的"三方通话"系统,保证消费者的咨询和投诉能够即时得到答复解决。
功能二:三级执法网络平台,保证消费者的申诉,举报在15分钟内得到处理。市,县区分局均设有12315消费者申诉举报指挥中心,遍布全市46个工商所均设有12315消费者申诉举报工作站和执法巡查组,并配有专用12315执法巡查车辆。当消费者投诉地工商所接到市,县12315消费者申诉举报指挥中心分转的投诉后,就会立即赶往被诉经营者所在地予以处理。
功能三:性能可靠的8条专用中继线和每天10小时的开通时间,保证消费者的电话投诉,举报畅通无阻。
功能四:指挥中心配有计算机和工商行政管理专业接听工作人员和严格的管理制度,保证消费者的咨询投诉即时得到满意的答复。
功能五:对消费者的投诉输情况,实行严格的"黄牌警告"和"公告"处理制度,保证了经营者依法对待和处理消费者的投诉,保证消费者的权益得到维护。

如何正确拨打12315 ?
拨到12315电话后,如您需投诉或举报,请按工作人员的提示回答问题,如实说出投诉的事实、理由及自己的姓名、地址、电话号码或其他关系方式和被申诉方的名称、地址、电话。
对您的承诺 :
当您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时,请您拨打12315
当您发现假冒伪劣商品时,请您拨打12315
当您发现工商行政管理人员违法违纪时,请您拨打12315
当您对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提出意见和建议时请您拨打12315
我们有严格保密制度,我们为您保守秘密
我们将做到有问必答、有诉必接、有假必打有案就查。

1.经营者之间权利、义务的纠纷;
2.消费者个人之间私下交易的纠纷;
3.购买标明是"处理品"商品的投诉,但经营者销售时未说明有瑕疵或缺陷的除外;
4.购买商品超过规定的"三包"期限,或者购买后超过保质期的商品,被投诉方已不再负有违约责任的;
5.未按商品使用说明安装、使用、保管或自行拆动而导致商品损害和人身危害;
6.争议双方经调解达成协议并执行,且无新情况、新理由的;
7.应由法院、仲裁机构或其他行政机关受理或处理的;
8.消费者无法证实自己权益受到侵害的;
9.不符合《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受理消费者申诉暂行办法》第十二、第十三条规定的条件,或者不符合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

受理申诉举报的范围 :
1.对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行为的申诉、举报;
2.对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行为的举报;
3.对走私贩私行为的举报;
4.对不正当竞争行为的举报;
5.对其他经济违法行为的举报;
6.对工商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法违纪问题的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