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溪市工商局305名公务员参加业务"大比武"预赛
30人脱颖而出进入决赛
按照《本溪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业务"大比武"方案》的总体安排,5月21日,市局在辽宁科技学院举行了为期一天的业务"大比武"预赛。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此次业务"大比武",是我局实施"人才兴局"理念的重要举措,在全局人员的共同努力下,业务"大比武"预赛按预定计划顺利完成。在预赛的筹备和开赛过程中体现了以下特点:一是组织严密,公平公正。为搞好业务"大比武",市局局长办公会议认真研究了业务"大比武"方案和规则,先后召开了县(分)局局长、市局业务处室负责人及相关人员(包括市局机关全体参赛人员、县分局法制科股长和工作人员)会议进行动员和部署。局领导亲自出题,封闭印刷、装订;试题范围包括日常工作所涉及到的各项内容,基本涵盖了工商行政管理每个执法岗位的业务,题量大、覆盖面宽;开赛过程中,参赛人员相互判分、复核,当场公布成绩,安排科学,程序严谨,环环相扣,一丝不苟。二是上下重视,踊跃参赛。全局都能认真落实有关业务"大比武"的各项工作部署,精心组织人员参赛。参赛人员中既有县(分)局班子成员、市局中层干部和科(股)、所长,也有两级机关一般干部和基层工商所管理人员,其中案件查处类111人、市场主体登记类112人、日常管理收费类82人。极大地调动了全局广大干部学习业务的热情。赛后一些同志建议这类业务"大比武"应该多搞、常搞。三是遵规守纪,秩序井然。参赛人员严格按照业务"大比武"规则操作,既比出了真才实学,也展示了工商队伍良好的精神风貌。全体参赛人员都能精心准备,着装上场,认真参赛,场内、场外秩序良好,无一人违规。四是严肃认真,生动活泼。全体工作人员均体现出了高度负责的工作精神,精力集中,全神贯注,不怕麻烦,热情服务,连续工作9个小时,总评委、评委、监委和其他工作人员,没有一人离开赛场,自始至终履行各自工作职责。在全体工作人员的辛勤努力下,赛场始终呈现紧张活泼的生动局面,参赛人员对此给予了一致好评。
二、预赛成绩
案件查处类:
第一名 南芬分局公交科 张丽松 89分
第二名 溪湖分局公交科 关忠恒 87分
第三名 平山分局法制科 关 华 86分
第四名 站前分局批发所 张吉明 85分
第五名 本溪县局法制股 王成利 85分
第六名 南芬分局法制科 李志林 84分
第七名 溪湖分局副局长 潘崇敬 83分
第八名 市局经检一分局 刘 健 81分
第九名 市局消保处 王景武 81分
第十名 本溪县局法制股 马红艳 80分
市场主体登记类:
第一名 桓仁县局注册管理股 张海华 90分
第二名 桓仁县局注册管理股 张 延 88分
第三名 明山分局消防所 张郁郁 87分
第四名 桓仁县局副局长 王 军 84分
第五名 市局注册分局 袁 辉 81分
第六名 南芬分局公交科 张丽松 79分
第七名 本溪县局人事股 刘宏岩 79分
第八名 南芬分局铁山所 赵洋洋 78分
第九名 市局商广处 刘 莹 77分
第十名 开发区分局企业科 常 宇 76分
日常管理收费类:
第一名 桓仁县局市场股 刘晓东 86分
第二名 南芬分局公交科 张丽松 84分
第三名 南芬分局财务科 吴艳明 83分
第四名 站前分局批发所 张吉明 83分
第五名 溪湖分局公交科 关忠恒 83分
第六名 南芬分局法制科 李志林 80分
第七名 本溪县局车辆所 陈丽杰 80分
第八名 本溪县局小市所 白文波 79分
第九名 溪湖分局企业科 黎 浩 77分
第十名 本溪县局碱厂所 朴希春 76分
预赛成绩并列第十名,通过加试未能进入决赛的人员是:案件查处类桓仁县局公交股王作德、本溪县局公交股邓晓旭;市场主体登记类桓仁县局注册管理股皇晓华、溪湖分局纪检组长张庆彬、南芬分局法制科李志林、市局注册分局常季秋;日常管理收费类开发区石桥子所马庆振。
各单位参加预赛人数及平均成绩是:本溪县局参赛64人,平均成绩60.13分;桓仁县局参赛14人,平均成绩78.79分;平山分局参赛55人,平均成绩53.15分;明山分局参赛44人,平均成绩57.10分;溪湖分局参赛33人,平均成绩60.67分;南芬分局参赛16人,平均成绩75分;站前分局参赛21人,平均成绩54.52分;开发区分局参赛6人,平均成绩64.83分;市局机关参赛52人,平均成绩59.60分。
三、存在不足
一是有的参赛人员未经请假,擅自不参加预赛,共有7人,其中本溪县局3人,平山分局1人,明山分局2人,溪湖分局1人。二是个别参赛人员对预赛的有关事项不尽清楚,导致答卷失误。三是开赛第一场工作人员缺少经验,有些工作不够协调,延长了场次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