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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登记——变更隶属关系登记-
一、企业变更隶属关系是指企业的产权所有者发生变化,由原产权所有者改变为其他产权所有者的法律行为。企业原产权所有者和新的产权所有者必须是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是国家允许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组织或个人。
企业变更隶属关系应向原登记主管机关进行备案。
二、企业变更隶属关系向原登记主管机关进行备案时应提交下列文件、证件:
1、企业变更隶属关系备案表;
2、企业原产权所有者与新产权所有者签署的企业转让协议书,协议书应载明以下内容:
(1)改变隶属关系的企业名称、住所、注册号;
(2)改变隶属关系的企业资产状况及债权、债务的承担方式;
(3)企业原产权所有者和新产权所有者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所有者的印章;
3、经企业新的产权所有者确认的企业组织章程;
4、资产评估机构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对涉及国有资产变化的,还应由国有资产管理局出具资金信用证明。
5、依照企业组织章程中有关企业法定代表人产生程序的规定,对企业法定代表人重新确认的证明。
6、新的产权所有权的法人资格证明。
7、变更登记委托书。
8、交回执照正、副本。
三、企业变更隶属关系涉及原主要登记事项改变的应当分别情况,持有关文件申请变更、开业、注销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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